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工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8-10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

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 16 层第

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六名,实到董事六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

事总数的 100%,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条件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自身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1
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

避表决。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或

“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同时,公司向国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

集的配套资金将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募集配套

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

施。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中国中元 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国机集团购买所持中国中元

100%股权。

                                 2
    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即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

公司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工国际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工国际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工国际股票交易总量×90%,

由此确定发行价格为 14.57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国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

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作价方式及交易价格

    同意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中国中元进行审计、评估,评估报告已经国机集团备案。根据评估报

告,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127,089.69

万元,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 127,089.69

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3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发行股票价格及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即: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工国际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工国际股票交易总量×90%,由此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14.57 元/股。最

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时,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如发生下述向上或向下调

整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

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向下调整

    ①中小板综指(399101.SZ)或建筑与工程指数(882422.WI)在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

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8 年 4 月 4 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20%;

                                 4
且②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

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8 年 4 月 4 日)

收盘价格扣减上市公司 2017 年权益分配(即 0.35 元/股)后的价格跌

幅超过 20%。

    (2)向上调整

    ①中小板综指(399101.SZ)或建筑与工程指数(882422.WI)在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

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8 年 4 月 4 日)收盘点数涨幅超过 20%;

且②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

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8 年 4 月 4 日)

收盘价格扣减上市公司 2017 年权益分配(即 0.35 元/股)后的价格涨

幅超过 20%。

    调价基准日为可调价期间内,调价触发条件得到满足的首个交易

日。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公司在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

复同意后,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董事会决定对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

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可调价期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进行一次调

价;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则不再

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

                                5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

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

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

问题与解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本

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相

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

                              6
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发行股票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交易对方所获得股份数不足 1 股的,发行

股份时舍去不足 1 股部分后取整,此部分对价由上市公司无偿获得。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127,089.69 万元。根据前述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计算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87,226,966 股,向国机集团发行 87,226,966 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上市公司

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

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

由中工国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数

                                 7
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应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8、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国机集团承诺如下:

    “一、保证本公司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若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

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股份锁

定期内,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发生配股、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规定;上述股

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上市公司

                                 8
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三、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将违规出售股份所获得的利益

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9、过渡期损益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包

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标的公司的期间收益由公司享有,标的公司发生的期间亏损由交易对

方国机集团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全额缴足。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0、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9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1、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2、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

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完成日。

    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可能涉

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该等核准、审批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四、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10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国机集团持有的中国中元 100%股权,不

涉及有关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

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

批准的事项,以及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事项,已在《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

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公司拟购买资产为国机集团持有

的中国中元 100%股权,该资产权利完整,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

的情形。中国中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

交易完成后,中国中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产的完整性(包括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等无形资

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

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

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

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五、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

                             11
意公司与国机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机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

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在

评估过程中严格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运行

了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选用恰当,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一致。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

值。

       八、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

                                12
意 见 《 中 国 中 元 国 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大 华 审 字

[2018]0010352 号)、《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华核

字[2018]005097 号),同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

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评

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8)第 1065 号)。该议

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

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已

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实施完成

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和核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现阶段履行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拟提交的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

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关联董事丁建、张福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13
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一)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影响的测算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1774 号),2018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

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18]005097 号),本

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85         1.33               1.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4              0.85         1.33               1.3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与交易前持

平,2018 年度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由 0.84 元/股提升至 0.85 元/股,

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提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

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和净资产规模都将

提高,虽然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将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预期

将为上市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

预期的可能。在总股本上升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

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4
    (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有利于延伸上市公司产业链,扩展海外业务,提升国内

市场份额。中工国际是一家以轻资产运营的工程公司,在商务渠道、

整合资源、项目管理、投融资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中国中元是国

内著名的设计院所,全国百强,在医疗建筑、物流建筑和客运索道、

自动化物流装备等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和规划能力。中国中元进

入中工国际这一上市公司平台,有利于弥补上市公司在专业技术能力

方面的短板,完善工程承包产业链,提升业务竞争力。

    (2)本次交易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顺应国家支持国有企业

改革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丰富上市公司在国内市场

的业务布局,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国中元 100%股权,积极响应“大力推进国企

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政策,促进资源向优

势企业和重点业务集中,围绕核心上市平台,加快资产的注入,提升

国机集团资产证券化水平。

    (四)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

取的措施

    (1)加快标的资产整合,提升合并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在上市公司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共

同商议进一步制定完善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15
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科研及生产能力的整合,进一步发挥规模

效应,提升合并后上市公司的盈利及股东回报能力。

     (2)进一步加强产品竞争力,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成本管

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上市公司将充分发挥与标的公司的协同

效应,充分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资金优势、品牌优势、项目管理及

其他管理运营经验来支持标的公司扩大业务和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

竞争力;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对发生在业务和

管理环节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事

后管控,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进一步控制资金成本、优化

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

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体制

     上市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16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持续修改和完善

《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

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合并后上

市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五)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

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的承诺:

    “1、国机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

    2、国机集团承诺切实履行中工国际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17
及国机集团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

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若违反上述

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十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 2018-106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