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中工
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
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业务特点,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政
策及主要会计估计。
(一)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生效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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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生效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2、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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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中元
100%股权事项已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完成股权交割手续,中国中元成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主营业务为工程咨询及相关专业领域承
包,主要包括索道缆车设备、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咨询和工程承包
服务,商物粮及机场物流等工业领域的工程设计承包,以及医疗、能源
市政民用领域及机场物流等工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及承包。中国中元纳入
公司合并范围后,需要补充工程设计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变更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3、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中国中元业务情况对“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进行
了重新表述。
变更前为:
提供劳务: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已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
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变更后为:
提供劳务:
(1)设计服务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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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
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
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
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物流服务及其他劳务
在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已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的实现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
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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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
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主要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变更。
变更前为:
类别 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直线法 10~30 5 9.50~3.17
机器设备 直线法 8~30 5 11.88~3.17
运输设备 直线法 8 5 11.88
电子及办公设备 直线法 4 5 23.75
变更后为:
类别 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直线法 10~30 年 5 9.50~3.17
机器设备 直线法 8~30 年 5 11.88~3.17
运输设备 直线法 4~8 年 0~5 23.75~11.88
电子及办公设备 直线法 3~10 年 0~5 33.33~9.50
二、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分别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
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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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
关信息,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施
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2019 年
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将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
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
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修订后的新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净资产
和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由于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计
变更对当期财务数据无影响,并采用未来适用法。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
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主
要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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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实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主
要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
计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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