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 更对公司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杨 勇 杨先明 和国忠 2017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