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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能投:关于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9-04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26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新能源公司所持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
权、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 100%股权,以及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已实施完毕。通过本
次交易,公司正式进入风电运营领域,公司主营业务由盐、天然气变更为盐、天
然气与风电。四家风电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后,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风电运营板块
业务特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要
求,需要补充风电运营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应
收款项信用风险组合。
    (二)变更生效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三)变更的内容
    1.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变更
    根据风力发电业务特点,在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法部分增加风力发
电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内容。
    变更前为:
    (1)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盐产品、天然气等。其中:
    ①盐产品销售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客户验收并确认结算后确认收入;
    ②天然气销售根据定期实际抄表数量和销售单价计量各会计期间天然气销
售收入。
    变更后为: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盐产品、天然气、风力发电等。其中:
    ①盐产品销售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客户验收并确认结算后确认收入;
    ②天然气销售根据定期实际抄表数量和销售单价计量各会计期间天然气销
售收入。
    ③风力发电电费收入的确认
    标准电费收入确认条件:根据购售电合同条款,公司将电场所发电能输送至
指定的上网电量计量点进行交割并以月末抄表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以经双方确
认的结算电量作为当月销售电量,以经政府定价部门核定或者与交易对方约定的
电价作为销售单价,确认收入。公司的风力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风电
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部分,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公司
自建接入电网系统的工程项目,根据线路长短确定的补助标准享受线路补贴。公
司电费补贴收入、线路补贴收入与公司标准电费收入同时确认。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变更
    在机器设备中增加风力发电设备,折旧年限 20 年。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
政策中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折旧年限为 5-16 年,年折旧率 5.94%-19.00%。变更
后,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折旧年限为 5-20 年,年折旧率 4.75%-19.00%。
    变更前为: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5                 5.00             2.11-9.50
机器设备                  5-16                5.00            5.94-19.00
运输设备                   10                 5.00                9.50
其他资产                    5                 5.00               19.00
    变更后为: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5                 5.00             2.11-9.50
机器设备                  5-20                5.00            4.75-19.00
运输设备                   10                 5.00                9.50
其他资产                    5                 5.00               19.00
    3.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
    变更前为: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
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性质、特点划分为不同应收
款项组合,以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的方法及比例;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的单项金额非重大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人民币 600 万元以上(含 600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万元)
                                   单项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
提方法
                                   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账龄组合
                                    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后,对云南能投集团内和云南
账龄组合                            能投集团外分别按照按余额的一定比例
                                    计提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账龄         云南能投集    云南能投集 云南能投    云南能投集
                        团内(%)     团外(%)  集团内(%) 团外(%)
0-3 个月(含 3 个月)                       0.5                    0.5
3-6 个月(含 6 个月)         0.2             2        0.2           2
6-12 个月(含 12 个月)       0.5             5        0.5           5
1-2 年(含 2 年)               1            10          1          10
2-3 年(含 3 年)               3            30          3          30
3-4 年(含 4 年)               5            50          5          50
4-5 年(含 5 年)               7            80          7          80
5 年以上                       10           100         1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非重大且账龄在 3 年以上(不含 3 年)的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 定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
由                         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
                           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单项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和预付款项,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
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损失,计提
 坏账准备。
      变更后为: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
 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项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以单项为基础的评估,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以前年度
 应收款项的账龄、回收率与历史坏账损失率、公司信用政策、客户的财务状况以
 及客户提供的担保(如有)、宏观经济水平发展(如 GDP 增速)等。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按照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进行
 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
 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
 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
 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
 于当前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减值损
 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
 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
 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
 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1.账龄组合
                                       组合
                                       不适用以账龄做为信用风险特征判断的
2.清洁能源电价补贴组合
                                       可再生能源补贴及接网线路补贴
                                       不适用以账龄做为信用风险特征判断的
3.应收电费组合
                                       风力发电销售形成的应收电网公司电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
1.账龄组合                             按账龄进行信用损失分析后,对云南能
                                       投集团内和云南能投集团外分别按照按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对预期信用损失分析后,按预期信用损
2.清洁能源电价补贴组合
                                       失率计提
                                       对预期信用损失分析后,按预期信用损
3.应收电费组合
                                       失率计提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
                                    率                        损失率
           账龄
                        云南能投集     云南能投集   云南能投      云南能投集
                        团内(%)      团外(%)    集团内(%) 团外(%)
0-3 个月(含 3 个月)                        0.5                        0.5
3-6 个月(含 6 个月)         0.2              2          0.2             2
6-12 个月(含 12 个月)       0.5              5          0.5             5
1-2 年(含 2 年)               1             10            1            10
2-3 年(含 3 年)               3             30            3            30
3-4 年(含 4 年)               5             50            5            50
4-5 年(含 5 年)               7             80            7            80
5 年以上                       10            100           10           100
      2. 清洁能源电价补贴组合和应收电费组合
 组合名称                                              预期信用损失率
 清洁能源电价补贴组合                                        0%
 应收电费组合                                                0%
      3.单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人民币 600 万元以上(含 600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以单项为基础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的计提方法                         按单项评估后的预期损失率计提。

     2)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非重大且账龄在 3 年以上(不含 3 年)的特定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
据或金额标准            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以单项为基础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按单项评估后的
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
                        预期损失率计提。
方法
     (四)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
计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 2019 年第
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
施完成后,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
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
度追溯调整。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实施完成后,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
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该项决
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后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变
更。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