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15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8-06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二)以
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书面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
公司中炜化工续签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同意: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炜化工接受天翔化工的委托为其加工异辛烷及其他化工品,
委托加工期限为五年。
(2)同意授权中炜化工法定代表人曹晨罡先生,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签署、执行、
修改与本次委托加工业务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并具体负责与本次委托加工业务有关的一
切事宜。
2、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 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炜化工签
订委托加工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炜化工续签委托加工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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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
司控股子公司中炜化工与天翔化工续签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加工期限为五年。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炜化工续签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2018-066)刊登于2018年8
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18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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