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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 会 议 通 知 情 况 :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2、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周一)下午 15:00
    3、召开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
桂容里建丰路 7 号)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1,179,6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373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11,179,4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3730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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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450,9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7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450,7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7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48%。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179,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50,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179,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50,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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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179,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50,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179,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50,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179,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50,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1,179,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50,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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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韦少辉律师和王怡妮律

师。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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