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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润电子: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得润电子
财务顾问主办人:郁浩                  联系电话:021-60963997
财务顾问主办人:张克锋                联系电话:021-6096393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郁浩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三会文件进行查阅或复印;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检查了内部审计部门的运作情况;
    (2)核查内审部门、审计委员会的人员资料;
    (3)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文件;
     (2)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文件,并与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内容进行对比。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2)查阅公司财务系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有侵占上市公司资源
的记录;
     (3)查阅公司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 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据及合理性;
    (3)查阅公司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内部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部
                                                     分未实施。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
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 2018 年度相关披露文件。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上市前公司及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查阅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公司限售股资料;
    (3)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分红方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行的问题及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郁浩           张克锋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