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监事会关于公司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权事项的意见2017-07-06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权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关于终止收购兆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兆晶股份”)股权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原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兆晶股份 100%的股权,且在收购兆晶股份的同
时,通过对兆晶股份增资的方式收购其实际控制人方柏君之子方折豪控制的浙江
中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柏新材料”)的 100%股权用于后续发展。公
司与兆晶股份的股东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后,公司就收购事项积极开展各
项工作,并与交易各方就相关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但鉴于兆晶股
份在双方签署的排他期到期前未能解决专利诉讼问题,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兆晶股份的尽职调查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注重
其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在专利诉讼问题没有解决前,谨慎而行有利于保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且本次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收购兆晶股份的股权事项,该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
权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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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权
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会: 厉国平
陆德根
任国良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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