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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2017-08-23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现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

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

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

报告期金额增加 20,710,873.54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 减少

20,710,873.54 元。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不产生

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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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
说明签署页)


    董事签名:



    何时金:                          徐文财:




    胡天高:                           厉宝平:




    钱娟萍:                           吴次芳:




    刘保钰: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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