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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意见2019-04-2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意见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执行新修订的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变
更后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本次执行新修
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事项。




                                       独立董事:钱娟萍

                                                  吴次芳

                                                  刘保钰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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