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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店东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19-02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5),
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 : 2018-046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1)回
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
以公告;(2)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78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19%,最高成交价为 7.02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5.4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9,112,723.1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各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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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 年 12 月 2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9,828,976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2,457,244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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