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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08-21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08年八月二十二日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5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7

    第五节 董事会工作报告	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9

    第七节 财务报告	24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11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洪石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经理张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总监芮沅林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INOSTEEL ANHUI TIANYUAN TECHNOLOGY CO., LTD.

    中文简称:中钢天源

    英文简称:SINOSTEEL TIANYUAN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石笙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姓名	蔡 霞	章 超	蔡 霞

    联系地址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51号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51号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51号

    电话	0555-2108997	0555-2108987	0555-2108997

    传真	0555-2108997	0555-2108806	0555-2108997

    电子信箱	cx5512@126.com	zhangchao214@126.com	cx5512@126.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51号

    公司办公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51号

    邮政编码:24300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ty-magnet.com

    公司电子邮箱:ty@ty-magnet.com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钢天源

    股票代码:002057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2002年3月27日

    公司最近一期变更登记日期:2007年10月11日

    公司注册登记地点: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03285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40506737315488

    3、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层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405,328,692.78	388,197,163.77	4.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50,680,920.15	247,987,667.60	1.09%

    每股净资产	2.98	2.95	1.0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200,807,616.92	130,011,066.22	54.45%

    营业利润	803,659.07	3,742,454.91	-78.53%

    利润总额	2,496,560.28	3,786,863.48	-34.07%

    净利润	2,693,252.55	3,769,866.95	-28.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00,351.34	3,725,458.38	-73.15%

    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4	-25.00%

    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4	-25.00%

    净资产收益率	1.07%	1.57%	减少0.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15,859.01	-18,214,069.40	116.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7	-0.217	116.59%

    注: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403.9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36,907.5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外	0.00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委托投资损益	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0.00

    债务重组损益	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0.00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95,410.2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0.00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0.00

    合计	1,692,901.21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要求,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7	1.07	0.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2	0.32	0.01	0.01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和股份结构未发生变化。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600,000	40.00%						33,600,000	4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3,600,000	40.00%						33,600,000	40.00%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400,000	60.00%						50,400,000	60.00%

    1、人民币普通股	50,400,000	60.00%						50,400,000	6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84,000,000	100.00%						84,0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11,38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29.14%	24,480,000	24,480,000	0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86%	9,120,000	9,120,000	0

    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71%	4,800,000	0	0

    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4%	4,570,000	0	0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国家	2.14%	1,800,000	0	0

    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	国有法人	1.43%	1,200,000	0	0

    北京通航技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8%	400,000	0	0

    北京金泰宇财务咨询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8%	400,000	0	0

    张宁	境内自然人	0.35%	295,100	0	0

    梁玉海	境内自然人	0.31%	261,789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5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通航技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金泰宇财务咨询开发有限公司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宁	295,100	人民币普通股

    梁玉海	261,789	人民币普通股

    王以国	257,230	人民币普通股

    潘家春	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股东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是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

    三、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万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2448	2009年8月2日	2448	无

    2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912	2009年8月2日	912	无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和解聘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吴永胜先生因工作原因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报告期内,董事周东红先生因工作原因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3)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都有为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林钟高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5)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钱国安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6)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召开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野先生、李士鹏先生为公司董事,选举杨阳先生、尹有祥先生、席彦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职工代表监事李书会先生因工作原因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报告期内,监事张鲁毅先生因工作原因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3)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亚海斌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召开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海友先生为公司监事。

    3、报告期内,没有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五节  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080.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45%,主要原因为: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项目除"年产3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瓦形磁体项目"外,均已建成投产,公司规模有较大扩张;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了公司销售业绩;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同时,公司产品售价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8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53%;净利润249.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0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9.3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8.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0.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15%,主要原因为:受公司产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能源与人工成本上涨的影响;今年年初的雪灾以及5月份的汶川地震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有一定的影响。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范围及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范围:磁性材料、磁器件、磁分离设备、过滤脱水设备、环保设备、采矿及配套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矿物新材料、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咨询、转让(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主营业务行业及地区构成情况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13,512.95	12,154.93	10.05%	53.14%	66.81%	-7.37%

    电子元件制造业	2,318.69	2,003.66	13.59%	0.13%	-6.33%	5.95%

    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3,270.35	2,434.04	25.57%	77.09%	87.87%	-4.27%

    贸易	819.84	703.95	14.14%			

    

    ②、主营业务分产品经营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磁分离及配套设备	3,270.35	2,434.04	25.57%	77.09%	87.87%	-4.27%

    磁性材料	15,015.93	13,366.99	10.98%	37.94%	44.93%	-4.29%

    电解锰及烧结锰球	815.72	791.60	2.96%	221.01%	290.54%	-17.28%

    贸易	819.84	703.95	14.14%			

    

    ③、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马鞍山地区	5,856.55	12.77%

    南京地区	13,249.57	75.75%

    铜陵地区	815.72	221.01%

    

    (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及费用构成情况

    资产构成	期末数	期初数	占总资产比重增减幅度(%)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重%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重%	

    应收账款	89,285,721.01	22.03	69,058,820.65	17.79	4.24

    存货	80,978,892.58	19.98	56,112,244.61	14.45	5.53

    长期股权投资	0	0	0	0	0

    固定资产	87,456,700.32	21.58	88,824,928.88	22.88	-1.30

    在建工程	16,791,555.96	4.14	7,618,354.03	1.96	2.18

    短期借款	71,100,000.00	17.54	46,100,000.00	11.88	5.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	0	0	0	0

    费用构成	期末数	上年同期	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增减幅度(%)

    	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	8,645,757.23	4.31	7,366,200.34	5.67	-1.36

    管理费用	9,959,824.90	4.96	8,258,573.03	6.35	-1.39

    财务费用	3,497,678.30	1.74	1,332,878.06	1.03	0.71

    所得税费用	0	0	0	0	0

    增减变动的分析原因如下: 

    ①、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较期初增长4.2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4.45%所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9,285,721.01元,较期初增长29.29%。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原值的86.24%。

    ②、公司报告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为80,978,892.58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9.98%,占总资产的比例较期初增长5.53%。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为32,508,484.41元,较期初增加19,911,309.35元,增长幅度为158.0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公司为减缓原材料涨价带来的压力而增加的原材料库存量。

    ③、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为16,791,555.96元,较期初7,618,354.03元增长120.41%,主要原因是年产3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瓦形磁体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投入。

    ④、期末短期负债率为17.54%,较期初增长5.66%,原因是报告期内信用借款增加2,500万元以填补因原材料涨价及加大原材料库存量所带来的资金缺口。

    ⑤、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发生数为3,497,678.3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2.4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大幅增加。

    

    (4)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数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15,859.01	-18,214,069.40	11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	244,758,747.07	110,013,144.47	122.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	284,174,606.08	128,227,213.87	121.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44,063.64	-15,512,435.36	-17.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	26,000.00	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	12,770,063.63	15,512,435.36	-17.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83,435.61	-2,306,627.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	50,004,457.89	15,000,000.00	233.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	26,521,022.28	17,306,627.77	53.24

    增减变动的原因如下:

    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持续减少116.40%,虽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同比增加122.48%,但仍不足以填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增加121.62%的资金缺口,其主要原因有:报告期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产品毛利下降,期末存货增加较多;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显著增长,赊销收入相应增加,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②、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7.85%,主要原因是2个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固定资产投入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减少。

    ③、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从上年同期的净流出转变成净流入,主要原因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500万元信用贷款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营业利润8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53%;净利润249.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0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9.3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8.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0.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15%。

    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的主要原因见以上董事会报告中"(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简要分析" 。

    

    3、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

    

    4、报告期内,公司无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含10%)的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天源(马鞍山)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要经营范围为:轻工业品、陶瓷品、工艺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钢材、电子基础材料、化工产品、橡胶及制品、五金机电产品、节能灯具及配件、机械设备等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项目承包、工程设计服务、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1日。报告期内,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2)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科技(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主要经营范围为:磁器件开发、生产、销售;磁性材料产品串换。

    截至200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033.70万元,净资产407.88万元,200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202.41万元,净利润-98.35万元。

    

    5、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1)市场环境恶化。报告期内,公司面临原材料涨价、银行贷款利率上升、能源成本上升、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持续升值、环保压力等诸多市场不利因素的影响,给公司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阻碍。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自身研发与技术优势,加强新产品开发,以新产品的价格优势抵消部分上涨的成本;推行工艺流程优化改革,加强节能减排降耗,降低浪费;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非生产性成本。同时,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提高产品价格抵消成本持续上涨的压力。

    (2)抗市场风险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公司虽采取多种措施使自身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得到不断加强,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今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和管理成本,来提高经济效益水平以及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3)市场开拓问题。公司近年来虽在产品销售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但随着行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在销售方面将会遇到越来越大的挑战,能不能及时地扩大产品销售,是公司后续盈利能否增加的关键。今后公司将通过提供质高价优的产品、优质的售后服务以及与销售对象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的办法来巩固原有的市场份额;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建立和完善销售服务网络,扩大出口渠道,来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技术改造,开发新型、适销对路、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产品来占领新的市场。

    

    (三)2008年下半年经营计划和展望

    2008年下半年,公司一方面将重点抓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经营运作,力争早日达到预期效益,并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为基础,形成产业规模谋求更大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在上半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完善,侧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争取有更大的进步和提高:

    (1)以创新做支撑,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继续做好技术创新工作,围绕新增产能,做好产品的结构调整工作,提高产品的技术性能和档次,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比例,主要包括冶金矿山破碎-选别成套设备的开发、高性能磁瓦和钕铁硼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等。同时,加大对国内外高端、主流市场的开发力度,增加出口产品比例,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以成本领先为先导,以质量为保证,努力扩大市场份额

    继续做好降本增效工作,深入挖潜,提高产品质量和合格率,力争使公司产品生产成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有我廉",以成本领先为先导,努力扩大市场份额。

    (3)以管理创新为动力,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探索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激励机制和组织形式,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对2008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的预测

    单位:(人民币)元

    对2008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0%以上

    	公司预计2008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30-50%。

    2007年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	净利润	7,385,665.8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

    

    二、公司2008年上半年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829.22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1.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20.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粗粒级永磁辊式强磁选机项目	否	2,000.48	2,000.48	2,000.48	260.64	1,967.17	-33.31	98.33%	2007年10月31日	40.54	否	否

    年产1万吨高纯高比表面积低硒四氧化三锰项目	否	4,032.74	4,032.74	4,032.74	123.69	2,645.94	-1,386.80	65.61%	2007年12月31日	36.84	否	否

    年产3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瓦形磁体项目	否	5,734.49	5,734.49	5,734.49	1,037.26	3,206.90	-2,527.59	55.92%	2008年08月31日	0.00	否	否

    合计	-	11,767.71	11,767.71	11,767.71	1,421.59	7,820.01	-3,947.70	-	-	77.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粗粒级永磁辊式强磁选机项目近年的市场情况与公司前期调研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先预计该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收益为174.61万元,受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人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半年收益为40.54万元,低于预期;2、年产1万吨高纯高比表面积低硒四氧化三锰项目近年的市场情况与公司前期调研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先预计该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收益为626.36万元,受电解锰及其他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人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半年收益为36.84万元,低于预期;3、年产3000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瓦形磁体项目于2008年6月底进行试生产,预计2008年8月底可正式投入生产,在报告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2008年4月归还入专户。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2008年7月归还入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年产1万吨高纯高比表面积低硒四氧化三锰项目已于2007年12月建设完工,实际投资总额为2768.21万元,节约投资1264.53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节约资金,生产流水线及部分设备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计加工,减少了设备的采购;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现场管理,合理的施工安排,降低了工程的成本。同时通过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及选择施工单位也降低了项目成本。另根据最新技术发展也对部分工艺、设备选型进行了调整,在设备数量和总价上有所下降;土建工程中配套、辅助设施利用原基础进行改、扩建,节约了投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开设的存款专户余额为30,005,196.41元,在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开设的存款专户余额为2,043,989.62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设备采购及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并根据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相应款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按照进度投入1,421.59万元,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7,820.0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204.91万元。

    

    2、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投资其他新项目情况。

    

    三、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洪石笙先生及其他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遵守《董事声明与承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督促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也未发生董事个人受到深交所惩戒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为依据,认真勤勉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规定的职责,按时参加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4

    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洪石笙	董事长	4	0	0	否

    张野	董事(新任)、总经理	1	1	0	否

    王文军	董事	3	1	0	否

    王运敏	董事	4	0	0	否

    宗华甫	董事	3	1	0	否

    李士鹏	董事(新任)	2	0	0	否

    吴永胜	董事(离任)	1	1	0	否

    周东红	董事(离任)	2	0	0	否

    都有为	独立董事(离任)	2	0	0	否

    钱国安	独立董事(离任)	2	0	0	否

    林钟高	独立董事(离任)	2	0	0	否

    杨阳	独立董事(新任)	2	0	0	否

    尹有祥	独立董事(新任)	2	0	0	否

    席彦群	独立董事(新任)	2	0	0	否

    

    四、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组织并领导执行了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确保与投资者沟通的各种渠道畅通,并努力提高沟通水平。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全景网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均有专人负责,及时回复、更新。

    2、2008年4月8日下午15:00-17:00,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展示平台举行200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就年报业绩、企业发展及投资者所关心的其他焦点、热点问题,在线回答了投资者的询问,与广大投资者进行面对面的坦诚交流,保持了上市公司公开、透明的经营原则。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重要披露信息索引

    披露日期	披露事项	刊登报纸

    2008年1月8日	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1月8日	2007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时报》

    2008年2月5日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时报》

    2008年2月5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2月5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证券时报》

    2008年2月21日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3月6日	关于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3月11日	收购报告书摘要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日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日	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日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日	对安徽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日	关于举行200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18日	关于对杨阳、席彦群、尹有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3日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4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4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4日	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6日	关于核准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券时报》

    2008年4月26日	收购报告书	《证券时报》

    2008年5月5日	关于使用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5月2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5月21日	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5月21日	与中钢集团青海铁合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5月21日	中钢天源(马鞍山)贸易有限公司(拟)与中钢集团青海铁合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08年5月28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时报》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状况

    公司三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与工作规程明确,审计监察部人员配备得力。公司治理日臻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建立,公司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2008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情况更加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各项修订后制度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公司治理,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皖证监发〔2008〕29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了持续的评估和改进。公司于2008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皖证监函字〔2008〕175号《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不规范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市公司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反弹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不规范问题的自查自纠活动,未发现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不规范问题的情形。

    公司通过持续的自我评估和改进,不断增强规范运作;公司通过相关培训,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相关人员提高了对规范化运作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了规范化运作的主观能动性;公司还设立了电话、传真、网站等多种联系方式广泛征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我公司治理情况的意见和整改建议。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也没有做出实施股权激励的计划。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也未发生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也不存在参股拟上市公司等投资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事项,也未发生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事项。

    

    七、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⑴根据公司分别于2007年9月11日和2007年11月27日与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出售磁选机合同,公司于2008年上半年向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磁选机,累计交易金额238.5万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支付货款147.7万元。

    ⑵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08年3月31日和2008年5月7日两次向中钢集团青海铁合金有限公司采购硅铁,共计1000吨,累计交易金额802.5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事项。

    4、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信息。

    

    八、需批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且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且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且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九、独立董事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业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2008年上半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8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杨阳、尹有祥、席彦群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十、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

    1、原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流通的承诺事项

    2006年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持有公司5%(以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8400万股本计算)以上股东承诺:

    (1)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448万股),也不由公司收购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2008年3月6日公告:"因中钢集团重组改制需要,中钢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所拥有的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全部权益投入拟设立的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钢")。中钢集团持有公司 24,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4%;通过全资子企业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持有公司 9,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通过以上行为,拟设立的中国中钢将实际持有公司3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 本次股权变更事宜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8]196 号《关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及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此外,还需要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本次股权变更不涉及中钢天源的业务整合及资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为中钢集团。中国中钢设立后不会对中钢天源独立性、权益等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转让未完成。

    (2)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12万股),也不由公司收购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报告期内,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都信守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06年公司上市时,在《招股说明书》中,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东承诺:

    (1)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承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与其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开展磁性材料、磁器件、磁分离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开发、研制与销售和其他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2)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承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与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不开展磁性材料、磁器件、磁分离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开发、研制与销售和其他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3)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目前未从事、将来也不开展磁性材料、磁器件、磁分离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开发、研制与销售和其他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4)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未从事、将来也不开展磁性材料、磁器件、磁分离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开发、研制与销售和其他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十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岳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海武、丁勇。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第七节  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25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6

    合并现金流量表	27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9

    母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31

    财务报表附注	32

    

    

    

    合并资产负债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石笙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野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沅林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石笙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野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沅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石笙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野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沅林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石笙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野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沅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石笙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野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沅林

    

    

    母公司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石笙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野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沅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石笙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野								会计机构负责人:芮沅林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8年6月30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系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2】121号文批准,由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以下简称"马矿院")作为主要发起人,并与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北京金泰宇财务咨询开发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森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于2002年3月27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4000013002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为:

    投资方               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2,800                           70.00

    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00                            10.00

    安徽省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                            10.00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50                             3.75

    北京金泰宇财务咨询开发有限公司     100                             2.50

    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                 100                             2.50

    马鞍山市森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                             1.25

    2005年10月8日,公司的主发起人马矿院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经2005年11月16日召开的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于2005年12月19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5】1553号《关于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马矿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划转至中钢集团。股份划转后,中钢集团、马矿院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040万股和76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1%和19%,股份性质均为国有法人股。其他股东股份比例不变。

    经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股东马鞍山市森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5%)的股份转让给自然人黄志刚。

    经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名称由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7月5日以证监发行字【2006】33号文审核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3000万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于2006年8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002057。2006年8月25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400001300254(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法人代表:王运敏。

    根据2007年5月10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7000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份14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额为8400万股,股本为8,400.0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中恒信验字[2007]第2062号验资报告验证。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投资方               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2,448                            29.14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912                            10.86

    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80                             5.71

    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80                             5.71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80                             2.14

    北京金泰宇财务咨询开发有限公司    120                             1.43

    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                120                             1.44

    黄志刚                             60                             0.71

    社会公众股                      3,600                            42.86

    2007年10月11日,天源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40000000003285(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万元,注册地址为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51号,法人代表:洪石笙;经营范围为磁性材料、磁器件、磁分离设备、过滤脱水设备、环保设备、采矿及配套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矿物新材料,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咨询、转让(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3名独立董事。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和2006年10月30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2月15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等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四、	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及会计计量属性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当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报告期内报表项目的会计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4、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

    (1)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6、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为:当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公司确认与之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本公司将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在划分为两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其他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主要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⑤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A.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B.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a.《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主要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主要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报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A.在活跃市场上,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要价;

    B.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或经调整的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除非存在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

    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移金融资产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两种情况: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或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

    已将整体或部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确认该整体或部分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与所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同时将原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金融资产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公司保留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继续确认该整体或部分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终止确认的原则处理。

    (6)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范围及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持续经营出现不确定性而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本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G.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H.虽然无法辨认金融资产组合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本公司根据其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A.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折现利率采用原实际利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按照信用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按照信用组合再进行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按照信用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B.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7。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D.其他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应收款项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

    (2)坏账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关联方往来及职工备用金除外)和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关联方往来及职工备用金除外),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8、存货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质、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摊销。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9、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

    ①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②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包括: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但符合下列情况的,也确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B.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披露见附注六、1、(2)。

    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相关披露见附注四、21。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相关披露见附注四、22。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①本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②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披露见附注六、1、(3)。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若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收益:

    A.本公司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B.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有重要性的。

    C.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有关资料,不能按照规定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的。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披露分别见附注四、21;附注四、22;附注六、1和附注四、23。

    (3)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 、通用设备、其它设备等。

    (4)固定资产折旧

    ①折旧方法及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的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年折旧率如下: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对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装修支出等。其会计处理方法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在"固定资产"内单设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11、在建工程

    	(1)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

    ①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②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③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相关披露见附注四、16),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③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披露分别见附注四、21;附注四、22;附注四、20和附注六、1。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13、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4、商誉

    商誉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损失的金额计量,不进行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15、资产减值

    (1)本附注所述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不含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含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商誉、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等。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5)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公司在认定资产组时,还考虑了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6)商誉减值 

    本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需要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并按照本附注所述资产组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7、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或其他方提供类似服务的,以授予职工和其他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③公司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④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③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

    ④后续计量

    A.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需要进行调整;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B.公司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8、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9、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方法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按照已完工作的计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方法

    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原则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具体确认方法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情况处理: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情况处理: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计量:

    A.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B.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公允价值  的选择: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③发生补价的处理:本公司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分别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本公司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分别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2、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定义及范围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①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①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现金清偿债务的规定处理。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现金清偿债务的规定处理。

    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现金清偿债务的规定处理。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23、租赁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2)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一般指75%或75%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一般指90%或90%以上,下同)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或承租人)才能使用。

    经营租赁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3)融资租赁的主要会计处理

    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经营租赁的主要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所得税

    (1)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本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①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①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5)所得税费用的计量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①企业合并;

    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6)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减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②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恢复。

    25、分部报告

    业务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可区分的、能够提供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地区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可区分的、能够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本公司以业务分部作为主要报告形式,以地区分部作为次要报告形式。

    26、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27、前期差错

    无。 

    五、	税项

    公司主要应纳税税种及法定税率列示如下:

    1、增值税

    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13%-17%。 

    2、营业税

    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5%、1%计缴,各公司标准如下:

    公司本部                                              7%

    南京磁材厂  (分公司)                                5%

    铜陵锰业公司(分公司)                                1%

    天源科技(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子公司)          7%

    中钢天源(马鞍山)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              7%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4、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天源科技(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及中钢天源(马鞍山)贸易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公司本部及分公司免企业所得税。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税发〔2002〕36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和财税〔2003〕137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作出相应免税批复。公司各年度免税批复如下:

    (1)公司依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马国税函〔2003〕39号文件的规定,2002年度、2003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公司依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马国税函〔2004〕231号文件的规定,2004年度至2006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3)公司依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马国税函〔2006〕129号文件的规定,2007年度至2008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项

    公司其他税项按照国家有关具体规定计缴。

    六、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包括:①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同受集团公司最终控制;②合并前,参与合并各方受集团公司控制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含1年),企业合并后所形成的报告主体受集团公司控制时间也在1年以上(含1年)。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本公司界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指本公司),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②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合并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认定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A.企业合并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B.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实质性审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C.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D.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E.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风险。

    ③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的确定及合并差额的处理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生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合并费用的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指本公司),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②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购买日的确定依据与合并日的确定依据相同。

    ③合并成本的确定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C.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④合并费用的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企业合并成本。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⑤合并对价的计量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合并成本的分配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A.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B.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以下规定处理: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原则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单独予以确认:

    a.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c.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减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认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⑦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

    商誉的确定方法见附注四、14。

    (3)吸收合并

    本公司发生吸收合并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本公司在合并日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如果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基于重要性原则,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见六、1、(2)之⑥。

    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A.货币资金,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的账面余额确定。

    B.有活跃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按照购买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值确定。 

    C.应收款项,其中短期应收款项一般按照应收取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长期应收款项,按照适当的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在确定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时,要考虑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及相关收款费用。

    D.存货,对于其中的产成品和商品按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出售类似产成品或商品估计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在产品按完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出售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E.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权益性投资等,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F.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以购买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G.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中的短期负债,一般按照应支付的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长期负债,按照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H.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预计负债。此项负债按照假定第三方愿意代购买方承担该项义务,就其所承担义务需要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

    I.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不折现。

    2、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范围

    ①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不足50%但有实质控制权的,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②2008年度的重要子公司情况及合并范围的确定

    

    ③本期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2008年5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成立中钢天源(马鞍山)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008年6月11日取得注册号为34050000004987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马鞍山市,公司从事的经营范围为:轻工业品、陶瓷品、工艺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钢材、电子基础材料、化工产品、橡胶及制品、五金机电产品、节能灯具及配件、机械设备等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项目承包、工程设计服务、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①合并财务报表基本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编制而成。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②报告期内增加或处置子公司的处理方法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③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期间不同的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④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见附注四、5。

    (3)少数股东权益 

    

    (4)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无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08年1月1日,期末指2008年6月30日。上年同期指2007年1-6月,本期发生指2008年1-6月。

    1、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明细情况

    注: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2.05%,其主要原因是2008年将部分票据贴现及在建工程使用票据付款较多。

    (2)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本公司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42,238,745.35元,到期日区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3、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续)

    注: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期末应收账款前5名。经单独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因账龄均在1年以内,按照期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列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3)应收账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4)期末实际冲销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24,180元,由于生产的产品未满足对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核销。

    (5)本期间无附有追索权出让的应收账款。

    (6)应收账款期末数中有应收关联方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货款908,000元。

    (7)应收账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8)期末除按账龄3-4年计提50%和账龄4年以上计提100%坏账准备之外,无其他个别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明细情况

    注:①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11,808,906.72元,其中:材料未到1,091,906.72元,预付土地转让价款及工程款10,717,000.00元。

    ②期末预付款项余额比期初预付款项余额增加19.28%,其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项目工程预付款增加。

    (2)预付款项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3)金额较大的预付款项明细情况

    	5、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注: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为期末其它应收款前5名。经单独减值测试,除发生减值迹象的外,均按照期末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对关联方往来及职工备用金不计提坏帐准备,期末职工备用金余额682,877.78元,账龄均在1年以内。食堂的备用金未计提坏帐准备,金额20,000元,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的出口退税额未计提坏帐准备,金额122,980.33元,账龄在1年以内。

    (3)其他应收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5)本期无实际冲销的其他应收款。

    (6)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中无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7)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8)预付铜陵天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款834,568.17元,因其实际控制人失踪,该公司欠款的回收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对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6、存货

    (1)存货明细情况

    

    

    (2)存货跌价准备

    

    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2)固定资产期末数中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期末数中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期末数中无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固定资产期末数中无未办妥权证的固定资产

    (6)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

    抵押资产中设备初始原值为6,077,004.84元,后其中的西部压机进行了更新改造。目前抵押资产中设备原值为6,020,716.76元。详见本附注七、15(2) 

    (7)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注: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20.41%,其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入。

    (2)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在建工程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9、工程物资

    注:工程物资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6.96%,其主要原因是工程领用。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工程物资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10、固定资产清理

    注:系公司将原承租股东马矿院的办公用房的相关装修费及部分电子设备转让给马矿院,至2008年7月31日,转让价格已与马矿院商定。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注:土地使用权1股东投入部分为公司设立时投入,经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中证评报字【2001】第023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397.80万元;该评估价值经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2001年11月6日出具的中钢投【2001】209号《关于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合规性审核的函》予以确认。

    土地使用权1购入部分,为2005年10月6日公司与股东马矿院达成《资产置换协议》,公司以其所有的设备制造厂金工车间和装配车间的房屋所有权与股东马矿院拥有的原土地使用权1旁边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另需支付差价款202.63万元。	2005年12月5日,土地使用权1购入部分已办理过户手续,并取得宁浦国用(2005)第05644号土地使用权证。在原20,936.9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了10,633.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2为子公司通力磁材所有,系通力磁材成立时由其股东马鞍山市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出资投入。公司成立时,该土地使用权经马鞍山大地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土咨字【2002】第152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评估价值3,391,620.00元。根据投资协议,马鞍山市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将原老通力公司实物资产连同土地使用权作价200万元投入,其中100万作为出资,100万作为借款。上述出资业经安徽兴永会计师事务所皖兴永验字【2002】第220号《验资报告》验证。

    通力磁材已将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获取借款。详见本附注七、15(2)。

    土地使用权3为公司本部所占用地,原在固定资产核算,本次根据新会计准则将其重分类至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核算,转入无形资产后尚余使用年限46年零4个月。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形资产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12、长期待摊费用

    注: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12.28%,其主要原因是增加隔膜框113625.61元及增加阳极板1314185.92元。

    13、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

    

    14、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1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明细情况

    注:保证借款由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提供担保,详见附注九、(三)2(1)

    (2)逾期的短期借款

    注: ①控股子公司通力磁材于2003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办公地向山镇落星村24,6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原值1,856,193.79元)和产权证字第2003004077号、2003004078号的房产(建筑面积3,241.10平方米,原值2,177,178.25元)向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抵押,获得借款450万元,经展期后借款期限为:2004年7月29日至2005年6月28日。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借款尚未归还,亦未办理展期手续。

    ②控股子公司通力磁材于2003年12月30日以原值为6,077,004.84元的45台套机器设备向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抵押物登记,抵押给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获得借款160万元,经展期后借款期限:2004年7月29日至2005年6月28日。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借款尚未归还,亦未办理展期手续。

    ③2005年12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联合发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称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达成债权转让安排,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债权全部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注:应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92%,其主要原因是购货款未支付。

    (2)应付账款期末数中包括应付马矿院(持有本公司10.857% 股份)2004年至2005年房屋土地租赁费、综合服务费1,237,818.00元。该项关联交易的披露见附注九、(三)4、5。

    (3)应付账款期末数中不包括应付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4)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1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情况

    (2)预收款项期末数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18、应付职工薪酬

    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6.71%,其主要原因是工资发放。 

    

    19、应交税费

    

    20、应付利息

    注:应付利息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9.1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逾期借款利息。

    

    21、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注:其它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61.60%,其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项目尾款的支付。

    (2)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包括应付马矿院(持有本公司10.86% 股份)设备款128,000.00元、设计及环境检测费5,000.00元、往来款56,795.97元及上市前利润3,267,148.39元,该项关联交易的披露见附注九、(三)4、5。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还包括应付安徽恒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4% 股份)、安徽中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71% 股份)上市前利润各56,605.08元。

    (3)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22、其他流动负债

    (1)其他流动负债明细情况

    

    (2)预提费用明细情况

    注:预提费用为2006年至2007年8月应付马矿院(持有本公司10.86% 股份)的房屋土地租赁费、综合服务费,价格已于2008年7月31日商定。该项关联交易的披露见附注九、(三)、5及发票未到而计提进入成本的加工费。

    

    23、长期借款

    注:保证借款由股东马矿院提供担保,详见附注九、(三)2(1)

    

    24、其他非流动负债

    

    25、股本

    

    26、资本公积

    

    27、盈余公积

    	28、未分配利润

    2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

    注:①营业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4.4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增加。

    ②营业成本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增加61.4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增加及原材料价格上涨。

    (2)各业务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利润

    (续)

    

    (3)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4)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利润

    (续)

    (5)2008年1-6月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50,350,457.24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25.07%。

    30、营业税金及附加

    注: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增加467.4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展贸易业务增加关税税金及销售业务的税金增加。

    

    3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本期累计发生数为8,645,757.23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7.3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增加。

    

    32、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期累计发生数为9,959,824.9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0.6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人工成本增加。

    

    33、财务费用

    

    34、资产减值损失

    35、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

    注: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增加3039.1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增加及清理固定资产收益增加。

    (2)政府补助

    

    36、营业外支出

    注: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增加1178.9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支出以及赔款。

    

    37、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注:(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价值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3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价值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4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

    

    八、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续)

    注: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期末应收账款前5名。经单独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因账龄均在1年以内,按照期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列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3)应收账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4)期末实际冲销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24,180元,由于生产的产品未满足对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核销。

    (5)本期无附有追索权出让的应收账款。

    (6)应收账款期末数包括子公司通力磁材的货款380167.75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0.44%,账龄在1年以内。

    (7)应收账款期末数中有应收关联方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货款908,000元。

    (8)本期除按账龄3-4年计提50%和账龄4年以上计提100%坏账准备之外,无其他个别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2、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续)

    

    注: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为期末其它应收款前5名。经单独减值测试,除发生减值迹象的外,按照期末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列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对关联方往来及职工备用金不计提坏帐准备,期末职工备用金余399,514.17元,账龄均在1年以内。食堂的备用金未计提坏帐准备,金额20,000元,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的出口退税额未计提坏帐准备,金额122,980.33元,账龄在1年以内。

    (3)其他应收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5)本期无实际冲销的其他应收款 

    (6)期末无附有追索权出让的其他应收款 

    (7)其他应收款期末数包括应收子公司通力磁材的款项21,539,861.69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92.12%。其中账龄1年以内2,712,713.98元,帐龄1-2年     18,827,147.71元。

    (8)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9)预付铜陵天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款834,568.17元,因其实际控制人失踪,该公司欠款的回收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对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3)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

    

    (2)各业务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利润

    (续)

    

    (3)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4)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利润

    (续)

    (5)2008年1-6月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50,350,457.24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26.21%。

    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本公司的母公司

    注: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本公司的子公司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采购设备价格

    (三)关联方交易

    1、采购设备

    

    2、销售设备

    3、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列示如下: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5、重要的关联合同与协议

    (1)根据股东马矿院于2001年12月与公司签订的有效期为10年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承租马矿院3,601.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8.27万元。

    2005年10月6日,公司与股东马矿院达成《资产置换协议》,公司以其所有的设备制造厂金工车间和装配车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3004913号)与股东马矿院拥有的位于南京市浦口区开发区万寿路5号、面积为10,63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宁浦国用【2003】第04030号)进行置换,根据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证评报字【2005】第3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房屋所有权评估值为145.08万元(原价274.31万元,净值122.23万元)。根据南京大陆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宁大陆估价字【2005】第457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347.7089万元。双方一致同意,以评估值作为资产置换价格,作价差额202.6289万元由公司于资产过户完成后以现金方式向马矿院支付。2005年12月5日,土地使用权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6年12月13日房屋所有权进行了产权变更。

    2007年8月31日,公司设备制造厂搬迁至新的生产车间。自资产置换日起至搬迁时止,公司设备制造厂继续使用上述两车间,双方尚未另行签订合同,确定两车间租赁价格。公司根据2001年12月与马矿院签订的有效期为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下条所述租赁合同)标准计提两车间的租赁费。

    截至2008年6月30日,累计计提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期间两车间土地及房屋租赁费473,833.40元未支付,2007年计提55,133.36元。2004年、2005年费用在应付账款挂账165,400.00元,2006年、2007年费用在其他流动负债(预提费用)中挂账308,433.40元。至2008年7月31日已与马矿院就此项租赁费用达成协议。

    (2)根据股东马矿院于2001年12月与公司签订的有效期为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承租马矿院办公用房1,575平方米,年租金18.9万元。2006年6月终止租用。与2006年3月31日与马矿院签订《解除协议》。

    截至2008年6月30日,累计计提2004年1月至2006年5月期间租赁费456,750.00元未支付。2004年、2005年费用在应付账款挂账378,000.00元,2006年费用在其他流动负债(预提费用)中挂账78,750.00元。

    2006年6月,公司将上述办公用房在租用期间发生的装修费及部分电子设备转让给马矿院,原值为599,528.00元,净值为153,228.74元。至2008年7月31日双方已确定转让价格。

    (3)根据股东马矿院于2001年12月与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马矿院向公司提供保卫、消防、绿化、卫生等服务,每年支付综合服务费34.72万元。

    2006年5月,公司将办公场所搬迁至开发区,不再租用马矿院办公用房,只有设备厂尚租赁使用上述两车间(2007年8月设备厂亦搬离),综合服务费应相应减少。两公司将协商确定公司搬离后收费价格。2007年仍按原合同价格计提相关费用。

    截止2008年6月30日,累计计提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期间综合服务费1,273,099.80元未支付。2007年预提综合服务费231,472.72元。2004年、2005年费用在应付账款挂账694,418.00元,2006年、2007年费用在其他流动负债(预提费用)中挂账578,681.80元。至2008年7月31日已与马矿院就此项服务费用达成协议

    (4)2004年,因采购矿石等事宜,股东马矿院陆续向公司提供316.10万元周转金,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款项剩余5.68万元尚未归还。

    (5)2006年,分公司铜陵锰业委托股东马矿院进行设计及环境检测,应付设计费2.00万元、检测费0.5万元。截止2008年6月30日,检测费0.5万元尚未支付。

    (6)2007年,公司本部向股东马矿院采购设备,价税合计32.00万元。截止2008年6月30日,余款12.80万元尚未支付。

    (7)2008年1-6月销售给中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设备,价税合计2,385,000.00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应收中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908,000.00元。

    (8)2008年1-6月从中钢集团青海铁合金有限公司采购货物,价税合计8,025,000.00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已全部结清。

    十、	或有事项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	承诺事项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

    

    

    

    补 充 资 料

    

    一、相关财务指标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编制和披露合并报表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半年报全文;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投资部备查。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洪石笙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