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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独立董事林钟高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钟高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在 2022 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公司召集和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
情况。2022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                      是否连续两    专门委员      参加专门
                    亲自出   委托出
 姓名     董事会                      次未亲自出    会任职情      委员会次
                    席(次) 席(次)
            次数                        席会议            况          数
                                                    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
林钟高       9         9           0        否      考核委员          6
                                                    会、战略委
                                                        员会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意见日期       类型
号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
 1                                               2022 年 2 月 25 日   同意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
 2                                               2022 年 3 月 17 日   同意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
 3                                               2022 年 4 月 15 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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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意见日期       类型
号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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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5
      独立意见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
 6                                             2022 年 6 月 17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
 7                                             2022 年 7 月 8 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8                                             2022 年 8 月 22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
 9                                             2022 年 11 月 1 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积极参与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未发生披露虚假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事项,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二)通过电话沟通,或者现场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必要时与相关董
事以及经理层进行深入细致交流,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
     (三)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向公司管理层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此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针对市场上的新闻报道及相关行业动态,及时进
行沟通。
     (四)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监督作用,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
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四、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坚持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持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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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认真配合和支持,积极提供人员、资
料、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
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3 年,我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
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的发展献力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
相关人员在我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linzhg@163.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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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林钟高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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