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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 尔 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9-01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以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
20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
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李彧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彧先生、夏光先生、陈衡先生、俞世新先生、
阎焱先生、叶鹏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董事候选人中担任
公司高管及职工代表的未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
附件);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坤先生、韩建春先生、陈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坤先生及韩建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燕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燕女士已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承诺将参加
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换届选举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
可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
布的《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详细的会议通知请见2019年5
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2
附:非独立董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李彧:男,49 岁,中国公民,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
司总裁特别助理、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紫竹小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紫竹小苗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李彧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
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李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夏光:中国公民,男,46 岁,博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
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紫竹信
息数码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光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
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
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夏
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陈衡:中国公民,男,49 岁,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
会计,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海金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紫竹信息
数码港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教
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高新文体产业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小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创业孵
化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小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健康产业港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紫竹酒店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城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陈衡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
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
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陈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世新,中国公民,男,52 岁,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
公司会计部经理,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上
海紫燕合金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四届、第五届、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俞世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俞世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阎焱:中国香港,男,62 岁,1982 年从南京航空学院获得工程学学士学位,
于 1984 年至 1986 年在北京大学学习社会学硕士学位,于 1986 年至 1989 年在美
国普林斯顿大学学习博士学位并于 1989 年取得国际经济硕士学位,亦于 1995
年在沃顿商学院学习过高级金融和会计课程。曾任 AIG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董

                                    4
事总经理及香港办主任,现为赛富亚洲投资基金始创管理合伙人,兼任 A 股上市
公司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港股上市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 NASDAQ 上市公司 ATA Inc.的董事。阎焱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9.99%股份的安庆市金
安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阎安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阎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鹏智:中国公民,男,48 岁,本科。历任广州市白云五金铝厂经理、广
州市白云铝厂分厂总经理、广东广铝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广
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省第十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工商联执委、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商会会长。截
至本披露日,叶鹏智持有公司股份 330735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叶鹏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坤,中国公民,男,49 岁,管理学博士、法律硕士,中国律师。历任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科长、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首席合伙人。杨坤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
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

                                   5
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建春,中国公民,男,37 岁,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本科学历。历任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一部经理、部门副主任;现任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授薪合伙人,兼任光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建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建春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燕,中国公民,女,42 岁,法学硕士,中国律师。历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燕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
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陈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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