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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旅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18-07-12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18-063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南旅游”)近日收到合计持有

本公司股份63,588,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0%)的股东杨清(以下简称“股东”)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杨清。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杨清持有本公司63,588,118股股份,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8.7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588,118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其他合法方式。

    4、减持数量:不超过31,789,4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35%的股份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资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比

例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6、减持期限: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1月11日

    6、减持期间:

    (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1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2)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杨清等17名自然人及中驰投资就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企业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云南旅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

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

   在盈利承诺期内若当年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履行完毕盈

利补偿义务,本人/企业分批解禁可转让股份。相应股份解禁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承诺履行情况:2014年度,标的资产江南园林有限公司经审计后实现的净

利润为6,520.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江南

园林80%股权对应的净利润为5,216.38万元,完成盈利预测数的108.67%,超过交

易对方对80%股权业绩承诺数416.38万元(即超过对应的100%股权业绩承诺数

520.48万元),交易对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2015年度,标的资产江南园林有限

公司经审计后实现的净利润为7,581.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的净利润),2014-2015年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14,100.23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完成盈利预测数的

104.45 %,累计超过重组方业绩承诺数600.23万元,交易对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

2016年度,标的资产江南园林有限公司经审计后实现的净利润为11,283.8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2014-2016年累计实现经

审计后的净利润为25,385.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

利润),累计完成盈利预测数的 110.98%,累计超过重组方业绩承诺数2,510.83


                                     2
万元,交易对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

     杨清等17名自然人及中驰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已分别于2016年1月6日、2017

年1月13日、2018年1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杨清等17名自然人及中驰投资

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事项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

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杨清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杨清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

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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