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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交科: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7-11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及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下发(甬高企认领
[2017]2 号)《关于公布宁波市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江交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铁江宁”)、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大风”)
被列入宁波市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33100573、
GR201733100538),本次系浙铁大风、浙铁江宁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 号)公司(原“浙
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浙江省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证号编号:GR201733001904),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所
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浙铁江宁、浙铁
大风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浙铁江宁、浙铁大风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