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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交科: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19 日—2018 年 4 月 2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 15:
00 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2031 号钱江大厦 2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文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计 5 人 , 共 计 代 表 股 份
786,304,87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0.24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786,220,976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60.2359%。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 83,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6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83,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86,28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86,28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86,28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86,28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786,28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8.5459%;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1.45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86,28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8.5459%;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1.45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459% ; 反 对 18,000 股 ,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21.45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公司控
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8.5459%;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1.45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2.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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