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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22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7-05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1日下午14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赵余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655,632,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467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数为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1,142,52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036%。
    3、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公司股份
数量656,774,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5714%。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51,9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222%。
    5、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参与投资建设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6,773,341 股,反对 0 股,弃权 1,221 股,同意股数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0,689 股,反对 0 股,弃权 1,22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65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