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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5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18 年 7 月 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
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
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 PPP 项目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政企基金”)开展 PPP 项目业务合作。具体合作方式如下:
    1、通过引入中国政企基金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或认购项目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的方式投资 PPP 项目;
    2、向中国政企基金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或项目公司股权;
    3、其他引入中国政企基金参与公司推进 PPP 项目的方式;
    4、公司通过与中国政企基金合作,为 PPP 项目累计引入投资不超过 40 亿元;
    5、为有利于项目的开展,公司同意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在上述合作范围内,
依双方合作方式提供必要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为中国政企基金提供差额补足支持;
    b.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双方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提供其他必要的增信。
    6、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合作项事项范围内开展具体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署各类协议、股权转让等具体事宜的办理。
    中国政企基金系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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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等国内 10 家大型金融、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司制基金。于 2016 年 3
月 4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800 亿元,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 PPP 项目投资,坚
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主要通过股权、债权、担保等方式,为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其
他重大项目中的 PPP 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公司通过与中国政企基金上述合作事宜,有利于加快 PPP 项目的融资到位,
促进 PPP 项目的规范发展,并对公司今后开展 PPP 业务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龙漕路 200 弄 28 号宏润大厦 10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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