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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9-04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14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赵余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484,996,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3.990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56,42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33%。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485,252,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0138%。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180,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20%。
    5、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5,251,363 股,反对 1,221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179,409 股,反对 1,221 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8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