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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会[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宏润建设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15,100 万元,
为对公司持股 70%的合营企业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30,758 万元,
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75.93%。




                                             独立董事:程骁、张建明、金小明
                                                           2019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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