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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光软件: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02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智能物联股权投资基金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远光资本对外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智
能物联股权投资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此次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智能物联股权投资基
金的事项。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远光共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需求,解决其
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促进其主业的
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就本次财务资助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
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名:


                             钱 强




                             陈宋生




                             梁华权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