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7-083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回购价格为 7.04 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130,600 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 0.02%;本次回购注 销共涉及激励对象 9 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02,704,550 股减 少至 602,573,950 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授予 日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授予对象 633 名,授予价格 7.04 元,授予数量 1578.08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 5、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等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400 股进 行回购注销。 6、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相应报告。 7、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余承龙等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0,200 股进 行回购注销。 8、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余承龙等 9 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登记,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授予对象 253 名,授予价格 5.18 元,授予数量 1,418,760 股, 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 10、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617 名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 6,214,776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3%;同意对 13 名因离职(那峙雄等 7 人)、在首次授予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 6 人)的激励对象获 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102,244 股进行回购注销。 11、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办理完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 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14,776 股,激励 对象人数为 617 名。 1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等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事宜(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602,704,550 股变更为 602,573,950 股。 二、回购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九章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 130,6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拟回购数 序号 姓名 授予数量(股) 量(股) 1 吴明 26,500 26,500 2 张世磊 6,000 6,000 3 李杜 7,900 7,900 4 余承龙 9,400 9,400 5 刘刚 30,000 30,000 6 唐宇 18,200 18,200 7 张浩 9,200 9,200 8 张雷 9,000 9,000 9 罗超群 14,400 14,400 合计 130,600 130,600 本次回购价格为 7.04 元/股。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授予登记之日起到 目前,未出现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第(一)项规定中需调整的事项,另,根据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 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 因此,2016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不会对回购价格和数量造成影响,无需作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以及“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9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 9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30,6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律师意见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 购的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因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五、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前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销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66,966,437 11.11% 130,600 66,835,837 11.09% (或非流通股) 01 首发后个 360,296 0.06% 0 360,296 0.06% 人类限售股 02 股权激励 10,984,784 1.82% 130,600 10,854,184 1.80% 限售股 03 高管锁定 55,621,357 9.23% 0 55,621,357 9.23% 股 二、无限售条件 535,738,113 88.89% 0 535,738,113 88.91% 股份 三、总股本 602,704,550 100% 130,600 602,573,950 100.00%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