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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光软件: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2018-11-21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8-059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
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和相应的整
改措施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定期报告问询函

     公司于2013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远光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78号)。
     公司对上述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解释说明
并作书面回复。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关
于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43 号)的相关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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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43号)。
       收到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公司管理层组织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项整
改工作会议,针对决定的要求认真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公司认真对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积极查找问题根
源,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现已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和整改计划进行了整改。2016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
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措施的整改报告》。

       (三)广东证监局《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
函[2016]926 号)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6]926号),针对公司年报现场检查,广东证
监局关注了公司财务核算、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相关问题。
       收到监管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公司责令公司管理层组织各部门和相关人
员召开了专项整改工作会议,针对监管关注函提及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
改。公司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
整改期限,形成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报送广东证监局,并按时完成了整改。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
关注函[2016]第 152 号)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52号),深交所关注了公司治理方面的问
题。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关注函提及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
整改。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
问询函[2017]第 289 号)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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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远光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89号),深交所关注了公
司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启迪远光区块链产业基金相关问题。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回复,并于2017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
问询函[2018]第 56 号)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远光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6号),深交所关注了媒
体报道称公司布局区块链领域并在能源互联网、电子政务等多个应用项目中取得
突破的相关问题。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出具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就
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于2018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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