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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氨纶: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8-08-2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
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对关
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独立董事:蒋高明、朱勤、赵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