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9-04-1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华峰氨纶”)按照《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对本
次交易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披露(以华峰氨纶《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披露日2019年3月25日为准)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2019年3月25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
股票自2019年3月26日开市起停牌。本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2月26日至
2019年3月25日)华峰氨纶、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WIND化纤指数
(882570.WI)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股票价格/指数 公司股票价格/指数
项目 变动率
(2019 年 2 月 26 日) (2019 年 3 月 25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 4.87 5.40 10.88%
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 8,977.96 9,727.64 8.35%
WIND 化纤指数(882570.WI) 3,218.74 3,678.76 14.29%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2.53%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3.41%
本次交易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披露前20个股票交易日内,华峰氨纶股票累计涨幅
为10.88%;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累计涨幅为8.35%;华峰氨纶属于“制
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同期WIND化纤指数(882570.WI)累计涨幅为14.29%。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华峰氨纶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披露前20个股票交易
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未
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之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