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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泰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8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采用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 100%。
会议由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
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28日的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7年8月28日的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17-035)。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4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2、该事项详细内容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公告号 2017-037)。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