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13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11 月 12 日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17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2017 年 1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7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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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编号 提 案
1.00 关于提前归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并重新接受其委托贷款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并重新接受其委托
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5)、《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7)。
2、提案 1.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应回避表
决;提案 2.00 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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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前归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并重新接受
1.00 √
其委托贷款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
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17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 2 层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
部出具的 2017 年 11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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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 2 层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24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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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6
(二)投票简称:瑞泰投票
(三)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00,结
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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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提前归还控股股东委托贷
1.00 款并重新接受其委托贷款的议 √
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2.00 √
款的议案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
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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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