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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泰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
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应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 号、财会〔2019〕
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准则变更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
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
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变更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
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

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