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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兴纸业: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30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17-08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4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
七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
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
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议
案》。
    为有效提升公司的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降低噪声及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企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
展,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 5,600 万元人民币实施全厂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实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82。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为更方便中小投资者理解并行使股东权利,进一步明确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程序提名,同意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