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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獐子岛: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公告2018-01-20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8—0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海

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投资发展中心收到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起诉书》称公司 2014 年 1-9 月发生重大亏损

的情况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因在敏感期内有减持股票

的行为,避损金额 11,316,006.04 元,现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投资发展中心提

起公诉。

    本案仅针对投资发展中心及相关责任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

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