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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獐子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6-16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8—4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
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投资设立水产品行业并
购基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自宁波獐子岛积泉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设立以来,三方并未开展实质
性合作,公司没有实际出资,本次终止设立水产品行业并购基金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及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终止设立水产品行业并购基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树文:吴晓巍:



陈本洲:丛锦秀: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