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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众和: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8-04-23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 众和         公告编号:2018-051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许建成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未参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5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7 日-2018 年 5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7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

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1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3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5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 30 号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 30 号 307 室
                                        2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2-5376599

    传   真:0592-5376594                邮政编码:361022

    3、登记办法: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

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8 年 5 月 7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0

    (2)、投票简称:众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

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7 日下午 3:00,结束时


                                    3
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4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就下列

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愿意表决。(请

以 “√”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备注           表决结果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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