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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众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召开监事会会议,积极地开展工作,认真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 30 号 3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

    (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17 年度预计负债的议案》;

    (5)《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职工安置费用的议案》;

    (6)《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0)《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

专项说明》;

    (1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2)《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2018 年 5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5 日在厦门集美区杏林杏前路 30 号 3 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厦门集美区杏林杏前路 30 号 3 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

    5、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关于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的法律法

规等规定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三次股东大会及七次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均合法、

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和健全内部

控制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未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或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

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各定期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出具了审核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工作方面存在以下情况:

       (1)报告期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

见。

       (2)2018 年 5 月 28 日,因公司 2016 年、2017 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

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时任当事人被福建监管局给予警告及罚款的处罚决定。

       (3)2018 年 11 月 30 日,因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16 年、2017 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7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违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资金紧缺及时任董事长个人事件对公司融资的影响,

公司面临严重债务危机,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借款全面逾期。

       3、关于检查公司对外担保

       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君合集团担保需承担担保责任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17695.72

万元。君合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至报告期末君合集团为公司担保需承担担保

责任的借款本金余额 59283.22 万元。

       此外,公司对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互保亦因借款逾期而产生担保责任。

       4、关于公司拟出售纺织印染板块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了出售纺织印染板块资产事项,至报告期末仍未有确定的交

易对方及方案。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但存在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第 7.6.3 条规定于

2017 年度结束两个月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的要求。同意将本次计提 2017 年度资产

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计提 2017 年度预计负债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预计负

债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

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担保损失,公司和管理层应继续督促君合集团

尽可能地履行债务,若被强制执行承担了担保责任,公司应采取法律等必要手段进行

追偿,尽力减少公司损失,保护公司利益。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专项说

明》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福建华兴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

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

层推进相关改善工作,健全公司内控,提升经营管理,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

    9、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认为: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7

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改进在规范运作、财务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