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2018-03-24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8-025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函告,获悉长
城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长城集团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第一大 本次解除质
质押股 质押开始日
股东名称 股东及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数 期
一致行 股份比例
动人
2017 年 12 2018 年 3 月 中原证券股份
长城集团 是 400 万股 2.07%
月 26 日 13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400 万股 - - - 2.07%
2、长城集团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股东名 质押股 质押开 押占其
股东及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数 始日期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中国长城资产
2018 年 至质权人办理
长城集 500 管理股份有限
是 3 月 21 解除质押登记 2.58% 融资
团 万股 公司安徽省分
日 手续之日止
公司
500
合计 - - - - 2.58% -
万股
3、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赵锐均、杨逸沙、陈志平、冯建新以及“国投瑞银资管-浙商银行-国投瑞
银资本长影增持一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长城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
日,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2,989,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3%;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60,926,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0.63%。其中长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306,38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5.65%,通过“国投瑞银资管-浙商银行-国投瑞银资本长影增持一号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50,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长城
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8,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8%;陈志平
持有公司股份1,604,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陈志平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
被质押6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杨逸沙持有公司股份2,406,10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46%;杨逸沙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690,500股,占公司总股
本0.32%。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