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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影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6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中弘汇金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汇金”)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是基于公司自身融资结构考虑,并期望引入外部投资者,
提升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新齐长城”)整体品质,增
强淄博新齐长城的运营能力,进一步打造实景娱乐版块,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使
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本次增资价格是根据淄博新齐长城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经评估的净资
产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行为。
    3、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与中弘汇金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俞铁成____________     俞乐平____________      高凤勇____________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