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8-052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函告,获悉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长城集团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
为第
本次质
一大 质押
押占其
股东名称 股东 质押股数 开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所持股
及一 日期
份比例
致行
动人
2018
至质权人办理
60 年7 国民信托有限 补充
长城集团 是 解除质押登记 0.31%
万股 月 11 公司 质押
手续之日止
日
60
合计 - - - - 0.31% -
万股
2、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赵锐均、杨逸沙、陈志平、冯建新为长城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
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38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0%;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1,956,682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2.73%。其中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5,052,314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7.12%,长城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69,255,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1%;陈志平持有公司股份1,604,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陈志平所持
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杨逸沙持有公司股份
2,406,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杨逸沙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92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37%。
二、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长城集团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将其持有的 1500 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国民信
托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披
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长城影视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
长城集团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将其持有的 600 万股公司股票对前述股票质押
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7)。
长城集团本次质押的 60 万股股票是对前述 1500 万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
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