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9-08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和审议了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
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进行了深入询问与探讨,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不再继续推进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变化的审慎判断,且与
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配合并快速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
规划布局,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
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俞铁成____________ 俞乐平____________ 高凤勇____________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