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现发表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 在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 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 况。 独立董事:张林剑 晏小平 2017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