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提名的独立意见2018-02-1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选独立董事
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提名岑赫先生增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
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
经过审阅被提名人员的履历资料,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二章第七条
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林剑 阙海辉 王斌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