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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瑞德: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8-L09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承诺在披露本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公司将于2018年7月23日15:00-16: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一、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凯瑞德,证券代码:002072)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2017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L109,2017-L110)。

    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1 月 4 日、2018 年 1 月 8 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1 月 22 日、2018 年 1 月 29 日、2018 年 2 月 5 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
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L111,2017-L114,
2018-L002,2018-L003,2018-L005,2018-L006,2018-L011,2018-L012)。

    在公司股票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满两个月前,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L014)。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
案》、《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L020);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L026)。

    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L028),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2018 年 3 月 21 日、2018 年 3 月 28 日、2018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
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L031、2018-L032、2018-L043、2018-L046)。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95 号),要求公司对于延期复牌
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同时预计最晚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2018 年 4 月 19 日、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深交所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
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
牌进展及预计复牌时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L047,2018-L052,2018-L053,2018-L064)。

    由于相关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8 年 5 月 7 日开市
起复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7 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L066)。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申请股票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 6 月 1 日、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
牌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
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L069、2018-L082、2018-L084、2018-L090、2018-L093)。

    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及复牌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
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北京乐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标
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封保华先生。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初步方案为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经与主要交易对手封保华先生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初步磋商沟通,并
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由于方案的具体细节未
达成一致,公司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三、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积极协调交易对手方及各中介机构加快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进度,推进重组进程。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申报,根据工作进展报备了重大事项
交易进程备忘录。同时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方案
的细节问题进行了多次商讨和论证。

    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及
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决策过程

    自进入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积极协调交易对手方及各中
介机构加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进度,推进重组进程,但
截止目前,双方仍未就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公司不能
在短期内完成方案的披露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条件不够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从保护公司全
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五、对公司的影响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
仅为表达双方的合作意向,不具有强制法律约束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
方未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
何法律责任。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合
意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六、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二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交易双方在重组方案细节洽谈中未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公司不
能完成重组方案的披露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条件不够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从保护上市公司
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拟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刊登在 2018 年 7
月 20 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和
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所披露的重组进展信息真实;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因具有合
理性,终止程序及相关承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项核
查意见》刊登在 2018 年 7 月 20 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九、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