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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瑞: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04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19-L06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19年6月18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133,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1668%。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
9,14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9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
份6,990,4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18%。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5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990,4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
股份的3.9718%。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李茜茹律师、张弢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持股超3%
的股东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8日、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议案1至议案4属于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133,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990,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选举王世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133,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990,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提议免除程万超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33,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990,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33,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990,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最终表决结果:王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世喜先生当
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国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人员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李茜茹律师、张弢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