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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软控股份: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
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文件要求
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
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持股20%以下的权益类投资,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
工具准则,现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参照新财务报表格式,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仅
影响权益,不影响损益。
    2、购买金融机构推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利息,原计入“其他流动资
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现应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参照新财务报表格式,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
计量,变动影响当期损益。
    3、公司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原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参照新财务报表格式,列示为“债权投资”。
    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原准则要求通过对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判断,是否需
要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搭建“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
根据账龄确认不同的减值计提比例,随着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的变动,预期信用
损失每期均随之波动变化。参照新财务报表格式,当期信用损失列示为“信用减
值损失”。
    三、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要求
    1、本公司将定期对持股 20%以下的权益类投资企业进行公允价值评估,要求
各投资主体对此类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提供评估所需资料,以评估结果作为
财务计量依据。
    2、本公司将统一参照执行定期更新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该模型一经
适用,本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数据将随着应收款项的余额及账龄变动而相应变化,
因此适用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判断的情况不再逐项上报董事会审批,除此情
况之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仍按照合规监管规则执行。另外,本公司将切实加强对应
收款项的日常管理,尽量减少长期应收款项规模,避免预期信用损失的持续增加。
    四、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
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
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执行新
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变更后
的公司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
政策。
    六、监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
会同意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