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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软控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公司
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公司梳理了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内控制度,为公司的内控管理实施、监督
和评价建立了制度保障。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内容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
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
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架构、采购业务、
销售业务、技术研发、生产安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产品质量、信息披露管理,财
务管理,质量控制和生产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募集资
金管理,投资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作为衡量指标。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中,重大
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经常性业务税前
利润的1%;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1%,但高于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0.5%;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
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
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
中心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
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经常性业务
税前利润作为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小于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
0.5%但低于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
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
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
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
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
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
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同时,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
与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理
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