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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1-08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00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44,76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95%;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将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
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744,7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95%。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 年 9 月 1 日,公
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

    2、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
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再次核实。

    4、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

    5、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
司原激励对象谢爱亮、范春霞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决
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888股;董事会同意对163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5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本次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进行核查。

    6、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为2016年10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年10
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

    7、2017年1月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2,752,000股上
市流通,2017年1月9日,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507,888股上市。
    8、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
象陈乐、陈宇、黄有龙、方建华、吴军、秦伟贤和徐小明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共计1,1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查。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锁期、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的 12 个月。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0%。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届满。

    (二)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自授予日起的 12 个月为锁定期,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
该部分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首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0 月 28 日,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届满。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条件为: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B、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锁条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件。
C、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D、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期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为:2016 年度净利
                                       为 954,339,606.37 元,不低于 4.65 亿元,
润不低于 4.65 亿元,其中“净利润”指
                                       满足解锁条件。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的净利润。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 公司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 利润 1,030,939,678.34,不低于授予日前
损益中列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2014 年)的
                                       平均水平 34,572,781.68 元;公司 2016
(2)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54,339,606.37 元,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
                                       不低于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年 度 ( 2012-2014 年 ) 的 平 均 水 平
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4,782,030.46 元,满足解锁条件。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除 3 名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合格外,
                                       其他 16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
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
                                       满足解锁条件。
下,激励对象应按照上一年度个人考核
评价标准对应的个人解锁比例进行解
锁。详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2、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设定的首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条件为: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B、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B、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锁条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件。
C、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D、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期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为:2016 年度净利
                                       为 954,339,606.37 元,不低于 4.65 亿元,
润不低于 4.65 亿元,其中“净利润”指
                                       满足解锁条件。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的净利润。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 公司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 利润 1,030,939,678.34,不低于授予日前
损益中列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2015 年)的
(2)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 288,110,404.47 元;公司 2016
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54,339,606.37 元,
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不低于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年 度 ( 2013-2015 年 ) 的 平 均 水 平
                                     270,364,972.00 元,满足解锁条件。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
                                     除 4 名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合格外,
下,激励对象应按照上一年度个人考核
                                     其他 1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
评价标准对应的个人解锁比例进行解
                                     满足解锁条件。
锁。详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首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拟根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74 人。

    3、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44,76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95%。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及限
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0%。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合计 16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4.0593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
份总数的 0.29%。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授限制性
股票解锁后,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剩余 75%
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原获授的限制性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第二期可解锁限    剩余未解锁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票数量(注 1)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宋金保     副总经理         25               26                6.5             19.5

 安栋梁     副总经理         25               26                6.5             19.5

 方昕宇     副总经理         25               26                6.5             19.5

 黄章喜     副总经理         15              15.6               3.9             11.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关键岗位      1,196        1,242.6370          310.6593        931.9777
 人员(共计 156 人)


          合计              1,286        1,336.2370          334.0593       1,002.1777

    注 1:2017 年 1 月 6 日,首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 2,752,000
股上市流通;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配股工作,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6 日,R 日)收市后国轩高科股本总数 876,42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 262,926,000 股,实际配售 260,230,819
股,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 145,655,471 股。鉴于配股工作已经实施完毕,激励对
象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
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合计 14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4176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
总数的 0.04%。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授限制性股
票解锁后,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剩余 75%
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获授的限制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第一期可解锁限                剩余未解锁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注 2)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侯飞         副总经理             25               32.5                 9.75            22.75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79.7888          102.2254              30.6676         71.5578
关键岗位人员(共计 13 人)


          合计                   104.7888         134.7254              40.4176         94.3078

    注 2: 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配股工作,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6 日,R 日)收市后国轩高科股本总数 876,42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
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 262,926,000 股,实际配售 260,230,819 股,
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 145,655,471 股。鉴于配股工作已经实施完毕,激励对象原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四、解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           股份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509,320,878       44.81   -3,744,769         505,576,109      44.48

                    高管锁定股     12,737,604        1.12           0            12,737,604        1.12

               首发后限售股        481,873,650       42.39          0           481,873,650      42.3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709,624        1.29    -3,744,769          10,964,855        0.9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27,329,941       55.19   3,744,769          631,074,710      55.52

三、总股本                        1,136,650,819     100.00          0       1,136,650,819      100.00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
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均考
核合格,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均已达成,同意公司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
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解锁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首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
关解锁手续。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首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及其他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的 174 名激
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其在
锁定期内的考核结果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要求,
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的条件均已满足,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首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锁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