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7-10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07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周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9 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
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激励骨干员工的议案;
1.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1.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3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6 回购股份的期限
1.7 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5、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其中议案 1 需要逐项表决,关
联股东将对议案 5 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激励骨干员工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1.00
子议案数(7)
1.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
1.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1.3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7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2.00 √
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
4.00 √
议案
5.00 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
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强生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政编码:230012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 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激励骨干员工
1.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的议案
1.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
1.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
1.3 √
价原则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
1.4 √
本的比例
1.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7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0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
3.00 √
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4.00 √
施内容的议案
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5.00 √
的议案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
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
“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