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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
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

    2、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
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与上海电气在储能领域业务的深入合作,加快合作
项目的开展实施。增强公司在储能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
影响,本次对参股公司的增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志台                 盛   扬               乔   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