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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19-05-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轩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君                    联系电话:186168156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浩                    联系电话:186219762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海通证券自 2018 年 12 月 26 日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起担任国轩高科的持续督导机构,持
             项      目                             工作内容

                                       续督导期间国轩高科未召开股东大会

                                       0 次,海通证券自 2018 年 12 月 26 日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起担任国轩高科的持续督导机构,持
                                       续督导期间国轩高科未召开董事会

                                       0 次,海通证券自 2018 年 12 月 26 日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起担任国轩高科的持续督导机构,持
                                       续督导期间国轩高科未召开监事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1)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
                            司将汇丰银行账户
                            (165012188013)中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转出至公司合
                            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高新区支行一般户,上述
                            转出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截至 2019 年 4 月 29
                            (2)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    日,上述资金已经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司将汇丰银行账户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165012188013)中募集资金      户。
                            10,000.00 万元转出到渤海银
                            行购买定期存款理财产品,上
                            述行为不符合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期限的相关要求,且未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主要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主要股东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增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聘
                                   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已委派崔
                                   浩先生、张君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及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君                 崔   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