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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5-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
司根据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国轩高科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国轩高科填写了《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轩高科《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系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君                 崔   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