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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2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此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合肥国轩日常经营与业务
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风险可控。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二、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符合《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志台                 盛   扬              乔   贇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